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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论坛
26-07-03 19:18
业的规律是未造不遇,已造不坏失。就是说,自己没有造过的业,不会成熟在自己身上;造过的业,不论相隔多久,因缘具足时便会在自己身上成熟。
— — 希阿荣博堪布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