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下拾光
26-07-03 18:15 微博认证:摄影博主 超话小主持人(摄影超话)

自2027年1月1日起,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调整车船税优惠政策,核心变动如下:

‌取消减半征收‌:不再对‌节能汽车‌实行车船税减半征收政策。
‌取消免征政策‌:‌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将不再免征车船税,需按规定全额缴纳。
‌维持免征‌:‌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因无排气量,不属于车船税法征税范围,‌继续免征‌车船税。
此次调整不区分存量与增量车辆,公告实施前已取得及新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均按新规执行。相关原优惠政策文件(如财税〔2018〕74号部分条款)同步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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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