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新闻
26-07-03 17:41 微博认证:扬子晚报紫牛新闻官方微博

【#律师解读生父撤回谅解书影响判决吗#】#儿被女友踢死生父承诺撤谅解后失联# 前夫如果撤回谅解书还有用吗?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告诉@扬子晚报 记者,在司法实务中,首先要明确一个核心原则:刑事谅解书本质上属于法院量刑的参考情节材料,并非可以随意撤销、变更案件定性的法律处分文书。单纯撤回谅解书,并不会产生颠覆性的法律效果。

从法律效力上讲,谅解书一旦签字、提交办案机关并归入案件卷宗,就已经成为既定的案件量刑材料。当事人后续口头或书面表示“撤回、作废、不认可或是谅解”,在程序上并不能直接否定、撤销此前谅解书的效力。所谓“撤回”,更多属于被害方态度、立场的事后变更,而非法定的可撤销法律行为,法院会知晓态度变化,但不会直接作废原有谅解情节。

刘凯表示,如果前期出具谅解、后期又明确撤回、否认谅解,法院会直接认定被害方并未真正谅解、社会矛盾并未实质修复。原本可以给到被告人的从轻、从宽幅度会被大幅削弱,甚至直接取消该笔从轻情节。

但需要明确一点,撤回谅解只属于“取消加分”,不会变成“扣分”。不会因为撤回谅解,就对被告人从重、加重处罚,只是恢复到没有谅解的正常量刑基准。最后,法院更看重真实的被害态度,而非一纸文书。尤其是未成年人死亡、故意伤害致死、涉嫌虐待的重大案件,法院审理非常审慎,重点审查是否真正修复矛盾、谅解是否自愿真实。结合本案,生母自始至终坚决反对谅解,如果生父再撤回谅解,基本可以直接认定:本案不存在有效、完整的被害方谅解情节。

刘凯还称,本案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法定刑期本身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属于重罪。这类重大恶性案件,谅解本身仅属于微调量刑的次要情节,从轻幅度原本就有限。生父如果撤回谅解后,相当于案件彻底回归“无谅解、未修复矛盾”的量刑状态,彻底堵死了被告人依靠谅解大幅减刑的空间,但不会超出法定刑期从重处罚。

而且在未成年人致死这类重大案件中,法院量刑的核心依据永远是行为恶劣程度、主观恶性、证据完整性、不可逆的死亡后果。一纸谅解书的有无、是否撤回,只是次要微调因素,无法左右案件整体量刑基调。

据本报此前报道,孩子生父李先生出具谅解书的行为被曝光后,在网络上引发巨大争议。孩子的生母谢女士向记者讲述了案发当天的情况,“我认为当天如果不是我及时赶到医院,孩子或许就被火化安葬了,那这件事也就无从追责。对于案发后孩子的生父给凶手出具谅解书一事,我坚决不认可。”(记者 徐韶达 剪辑 周嘉楠)http://t.cn/AXoIJM2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