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第53例) | 法定代表人辞任后公司不予变更登记 律师通过司法程序成功涤除
某酒店公司股东为某投资公司(持股70%)和刘某(持股30%),其中刘某所持30%股权系代某投资公司持有。刘某原系某销售公司员工,受委派担任某酒店公司及某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2019年,某投资公司100%股权被转让给外部方,刘某将某酒店公司公章、营业执照等全部移交受让方,自此退出公司经营。此后某投资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但某酒店公司始终未办理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信息的变更登记。刘某多次发函要求涤除其登记事项,均未获回应,遂诉至法院。
律师围绕《公司法》第十条关于法定代表人辞任的规定,从委派基础已消灭、刘某已近七年未参与公司经营、公司怠于选任新法定代表人三个层面构建证据链,同时就代持股权的股东信息变更一并提出诉求。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律师意见,判决某酒店公司限期办理涤除刘某作为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总经理的登记事项,并办理股东信息的变更登记。#法律顾问在身边# http://t.cn/AXoIaT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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