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城区学校2026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公告
公开选调
根据屏山县城区学校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需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充实到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岗位
四川省屏山县中学校:2名。
屏山县金江初级中学校:2名。
屏山县第二中学校:6名。
各选调岗位详见《屏山县城区学校2026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操作、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选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对象及范围
屏山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共10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选调人员在编制学校最低服务期已满。
2.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
(3)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具有与设置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度考核结果近三年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须从事与选调学段和学科相一致的教学工作至少3年。
(5)所有学科需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6)除了具备上述条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县级及以上名师或名班主任、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②近五年获得县级赛课一等奖及市级赛课获奖者;③近五年教学质量奖获县(区)二等奖两次及以上;④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
(7)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①近五年获得市级党委或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市级拔尖人才、优秀人才示范岗、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名师、名校长、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
②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③近五年市级赛课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及省级赛课获奖者。
(8)具备相应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表》)。
(9)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选调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开选调报名的第一日未满41岁,以此类推)。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与岗位不相称的行为、习惯等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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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教体局
编辑:马义闵
一审(校):黄嘉悦 王宇婷
二审(校):刘开美
三审(校):刘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