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一虫
26-07-03 16:13 微博认证:历史博主

这事不怪女方,怪男方。自己愿意给钱,自己找的女孩,自己加的备注。怪别人???//@明雅教育:我也挺同情受害方的,女方应该不是真心想骗钱,否则141万转走了,即使官司赢了执行也挺麻烦的。//@褒国公2020:回复@明雅教育:又开始子虚乌有的东拉西扯,还放过诈骗的一方,对受害人评头论足,道德审判[吃瓜]请问,这是事情的重点吗?//@明雅教育:回复@褒国公2020:如果不是明显的配不上,要经受对方考验,不可能自己5000的收入,卖房给140万。[笑cry]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