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案子当年一审判决书出来就很有意思。因为我国不认代孕,所以像一审判决书里这样分认定和代孕子女一起生活算作组织家庭肯定有问题。到了二审变了个思路,退一部分钱,换了1500万的抚养费,算是个“折衷”思路。整体上肯定是个纪录,但比一审肯定要合理很多。
发布于 上海
这案子当年一审判决书出来就很有意思。因为我国不认代孕,所以像一审判决书里这样分认定和代孕子女一起生活算作组织家庭肯定有问题。到了二审变了个思路,退一部分钱,换了1500万的抚养费,算是个“折衷”思路。整体上肯定是个纪录,但比一审肯定要合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