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7-03 15:39 微博认证:主持人

有评论说我之所以愿意不计较养育的辛苦,本质是女儿提供了情绪价值。倘若有一日她无法再给予正向情绪,我的心意会改变。
这套逻辑看似通顺,实则用功利主义的交换论混淆了「对价回报」与「内在慰藉」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从存在论层面来讲,她的生命不由她发起,那么我的养育责任,天然是自我选择的承担,而非一笔需要债务人分期偿还的债务。世俗所谓“孝顺”,是强行为这段先天不对等的关系订立契约,预设我付出一分,她就要回馈一分;而我所说的“日结”,恰恰是撕碎这份交易契约的和解。
照料的辛劳是我自愿承受的重量,她的笑容消解了我的疲惫,这份舒心,是关系流动里自然生发的馈赠,而非她用来清偿我付出的“报酬”。
她不必漂亮灵动,不必聪慧拔尖。她平凡普通、没有拿得出手的闪光点,给不出正向情绪,我对她的爱意也分毫不会折损。
我爱的是她完整的生命本身,不是她身上的附加属性。
人皆有自由意志,她拥有构建自身人生的全部主权。
人生所有稳定长久的亲密,都不该建立在“对方必须持续提供价值、足够优秀”之上//@无念活在当下:那是因为你喜欢她,看见她就高兴,所以也可以说她是提供了情绪价值。这个情绪价值就是回报了呀,就不要说什么不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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