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称妈妈再婚不带娃被打活该#儿媳打断婆婆四根肋骨,到底是家暴还是故意伤害?
我的答案是:既是家暴,也是故意伤害。两者不冲突,可以叠加适用。
《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属于家庭暴力。
儿媳和婆婆,虽然不是直系血亲,但在法律上属于家庭成员。所以儿媳打婆婆,符合家暴的主体要件。如果这不是第一次动手——事实上从新闻来看,儿媳是"多次对婆婆动手",那就构成了持续性的家庭暴力。
但家暴不是刑事罪名。 你不能说"我告他家暴罪"——没有这个罪名。家暴是一个民事和行政保护概念,不是一个刑事罪名。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很简单:主观上有伤害故意,客观上造成了轻伤以上的后果。
这个案子里,儿媳打断了婆婆四根肋骨,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轻伤二级是什么概念?就是已经达到了故意伤害罪的刑事立案标准。这不是民事纠纷,这是刑事案件。
儿媳面临的是什么?
民事责任:婆婆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行政责任:如果婆婆报警,公安机关可以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可以对儿媳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刑事责任:轻伤二级已经达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婆婆如果坚持追究,这就是刑事案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那家暴和故意伤害到底什么关系?
家暴是一个大概念,里面包含了很多行为——推搡、辱骂、殴打。当殴打达到轻伤以上的程度时,家暴就升级为故意伤害罪。
把婆婆推倒在地、扇一巴掌,这是家暴。把婆婆打成四根肋骨骨折,这不只是家暴,这是故意伤害罪.#以案说法#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