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称妈妈再婚不带娃被打活该#婆婆有义务带孩子吗?法律上的答案就两个字:没有。
《民法典》第1068条写得明明白白: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注意,是父母,不是祖父母,不是外祖父母。抚养孩子是亲爹亲妈的法定义务,跟爷爷奶奶没有关系。
那为什么那么多家庭都是婆婆在带娃?那不是义务,是情分。是老人心疼子女、心疼孙辈,自愿搭把手。但自愿不等于应该,帮忙不等于欠你的。
法律上,只有一种情况祖辈有抚养义务:《民法典》第1074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也就是说,只有在孩子的父母都死了、或者确实没有能力养的情况下,才轮得到祖辈。除此之外,老人没有义务。
儿子说他妈"被打活该",因为婆婆只顾谈恋爱、不帮忙带孩子。这句话在法律上从头到尾都是错的。婆婆把儿子养大,她的法定抚养义务就已经完成了。晚年她想谈恋爱、想再婚,这是她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她没帮你带孩子,你也不能打她,更不能说她活该被打。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婆婆不带娃,儿媳可以打断她四根肋骨"#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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