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fall陨星
26-07-03 14:10

针对叶非夜女士公开发文指责郭宇欣一事,鉴于叶女士非常乐于微博挂素人粉丝“解答”问题,作为一个普通粉丝我有几处疑问,希望能够得到叶女士@叶非夜Leaf 的解答:

1️⃣自愿赠与和日常社交消费,事后能反悔随意要求归还?
叶女士时隔数月后,反悔要求归还,已经送出的礼物,以及合作期间主动请客吃饭、美容产生的花销。请问郭宇欣是否曾与您签订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约定,是否明确约定合作结束后,需要归还:
1、你主动赠予的手机以及所有请客餐饮支出、美容消费款项?
2、您原文自述是自主花费数万用于请客、赠送手机,足以证明全部开支均为您自主自愿做出的选择。按照我国《民法典》赠与规定:
成年人出于人情社交主动请客买单、无偿赠送电子产品,财物完成交付,日常聚餐、美容这类即时性社交消费,属于普通情谊类无偿支出。
若无事前附返还义务的书面约定,手机交付完成后所有权归属受赠人。餐饮、美容服务已经消费完毕,赠与履行结束,赠与方无权单方面反悔,要求对方AA退款,郭宇欣也没有任何法定偿还义务。

2️⃣叶女士提及的所谓保证书,只放出碎片化内容,是否刻意操控舆论走向?
叶女士多次提及保证书,没有完整原文,仅凭零碎模糊内容放任网友随意猜测。请问此举是否刻意制造片面舆论、煽动大众情绪?是否依靠不完整私密信息进行刻意舆论造势?

3️⃣私怨裹挟未审结商务纠纷,信息披露是否合规?
艺人商务合作纠纷,最终需要以法院生效判决作为唯一认定依据。
1.叶女士既不是商务合作的品牌方,也不属于艺人经纪方,是以何种身份,公开披露艺人尚未走的司法流程商业纠纷,作为第三方随意对外爆料他人合约细节,是否属于泄露商业保密信息?违背商业保密基本准则?
2.是否刻意把私人感情矛盾,和未审结商事案件内幕混杂解读,混淆公私矛盾误导大众?是否借商务官司的争议,为自身私人纠纷刻意引导舆论节奏?

4️⃣公开平台使用贬损化表述,是否对郭宇欣本人存在侵害名誉?
多次在公开网络指名道姓,使用“连吃带拿”“真抠门”这类带有事实定性、人格贬低色彩的词汇贬低郭宇欣。倘若上述标签并无客观事实作为支撑。叶女士此行为,是否已经对郭宇欣造成公众形象贬损,涉嫌名誉侵权?

5️⃣粉丝个人言行,能否随意归责艺人本人?
每一位普通网友都是独立自然人,艺人无法管控数百万粉丝各自的发言。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艺人主动授意、指使粉丝行为的前提下,单方面将个别网友的个人举动,个人言论,强行揣测为艺人刻意指使,捆绑追责到艺人身上,这样的逻辑是否属于没有事实支撑的主观臆断?

发布于 甘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