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月薪5000转女友141万分手诉还#
乌鲁木齐一男子月薪仅5000元,却通过卖房、借贷等方式,累计向女友转账141万余元。
分手后,他将对方告上法庭。
二审法院终审判决女方返还118万余元,并明确指出,即便转账备注“自愿赠与,无需返还”,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这笔钱远超男方正常收入水平,已明显带有婚约财产或附条件赠与的性质。
女方明知对方财力有限,仍悉数收下,分手后分文不退,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法院的判决,不仅维护了公平,也给那些借感情之名行索取之实的人敲响了警钟。
感情不是买卖,过度贪心,终将自食其果。
若情节再严重,认定为诈骗也并非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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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重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