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法治报
26-07-03 11:59 微博认证:青海法治报官方微博

【青海省公司登记实行“全省同标”“同事同标”】本报讯(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潘玲)7月2日,记者从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持续提升我省公司登记注册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制定实施《公司登记(备案)审查规范》(以下简称《审查规范》),全面统一公司及分公司登记(备案)业务审查标准,实现“全省同标”“同事同标”办理。

《审查规范》紧紧围绕公司及分公司登记(备案)业务实际,通过全面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6年版)》《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等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相关规定,明确了公司及分公司全生命周期登记(备案)业务的办理条件、规范要求、提交材料、审查要点,工作人员对照《审查规范》即可依法合规办理公司及分公司登记(备案)业务。同时,《审查规范》深入贯彻我省“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要求各级登记机关有效落实公司及分公司开办、变更、迁移、注销等“一件事”关于压减办理时限、优化办理流程的具体要求,便捷高效办理公司及分公司登记(备案)业务。

今后,省市场监管局将指导各级登记机关有效落实登记审查规范,加紧制定合伙企业登记审查规范,推动我省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全省同标”“同事同标”实现全覆盖,更好服务经营主体持续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微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