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场监管局推行物业服务和收费“阳光公示”】本报讯(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潘玲)7月2日,记者了解到,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探索监管新举措,将物业“阳光公示”作为监管“小切口”,着力撬动物业行业“大治理”,在全省部署推行物业服务和收费“阳光公示”,着力破解收费不透明、服务不规范等民生难题,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建立“省级统筹、市级指导、县区落实”三级体系,以海东市为“阳光公示”先行试点,通过专项培训统一公示内容和标准,构建“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所—物业企业”责任链条,率先实现辖区专业化住宅小区全覆盖。5月在海东市乐都区召开全省现场会,总结推广乐都区示范点经验,明确差异化、分阶段推进路径和时限,以示范引领推动全省扩面。
制定《物业服务和收费阳光公示栏》标准化模板,明确公示内容、更新频次和载体。在小区单元门厅、主出入口设置固定公示栏,常态化公示企业基础信息、收费标准、星级服务标准,定期公开公共收益收支及服务履约情况,确保信息透明可查。
联合住建部门建立信息互通、联合检查、协同监管机制。市场监管部门严查公示信息真实性和合法合规性,查处未按规定公示、违规收费等行为。住建部门将公示履职情况纳入物业企业信用评级,探索信用监管联动。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快速回应群众诉求,以刚性约束倒逼企业规范经营。
通过“阳光公示”,实现物业服务、收费收支、履约过程全程透明可溯,充分保障业主知情权和监督权,倒逼物业企业对标提质,试点地区物业投诉率显著下降,物业费收缴率稳步提升。目前,初步形成“企业按标公示、业主对照监督、双方互信互促”的良性互动格局,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赢信任的治理成效逐步显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