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7-03 11:30 微博认证:上海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

【#办婚宴没领证分手讨135万判还9万#】2018年,小神与小宋确立恋爱关系后同居,后因工作分隔两地,期间频繁互相转账并合伙经营民宿。2021年,两人举办订婚仪式和正式婚宴,男方支付20万元彩礼及三金,承担11万余元婚宴费用。恋爱数年里,男方时常转账生活费,两人共同投资18.7万元。但两人始终未领结婚证,后感情破裂分手。

男方家庭认为女方6次推脱不肯领证,婚约落空责任在女方;女方则认为因男方未能正式就业、无法完成购房计划导致迟迟未领证。分手后,男方一家起诉要求返还135万余元。一审判决女方返还彩礼8万元、三金折价款1万元,驳回其他诉求。男方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彩礼返还应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共同生活情况、双方过错等综合确定。两人相恋六年且举办完整婚嫁仪式,部分彩礼已转化为共用车辆,一审酌情返还9万元公平合理。恋爱期间带有特殊数字、爱意备注的转账属于情侣间增进感情的无偿赠与,无需退还。被网络诈骗的18.7万元,男方全程知情并参与决策,投资风险由投资人承担。民宿收益属于合伙经营关系,不在婚约财产案件审理范围内,可另行起诉清算。@上海电视台案件聚焦 http://t.cn/AXofGak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