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中止 ECFA 对台优惠关税
一、ECFA 基础背景:原本是大陆大幅单向让利
2010 年 6 月 29 日,两岸在九二共识基础上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2011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早收清单关税减免。
大陆让利规模更大
大陆对539 项台湾商品分三年降至零关税(石化、机械、纺织、汽配、农渔为主);台湾仅对267 项大陆商品降税,且长期单方面设置贸易壁垒;长期红利完全偏向台企。实施十余年间,大陆累计为台湾出口厂商减免关税超百亿美元,大陆市场长期是台湾石化、纺织、机械设备最大外销市场,大量台湾中小企业依靠零关税维持订单优势。协议约定双方应逐步消除关税与非关税贸易壁垒,实现对等开放。
台当局长期单边歧视大陆产品,台湾单方面对2500 余项大陆农渔、化工、轻工产品实施进口禁令、配额、审查限制,严重违背 ECFA 对等开放条款中共中央台。民进党当局拒不纠错、持续破坏两岸经贸,大陆 2023 年底第一轮中止优惠作为警示,但台当局未取消任何歧视限制,反而加码 “脱钩断链”、阻挠两岸交流。
政治基础破裂,民进党当局顽固否认九二共识,两岸制度化协商渠道中断,ECFA 对等开放的实施前提不复存在,大陆依规采取贸易反制措施。国台办明确表态,所有经贸调整责任完全在民进党当局,若恢复协商、取消歧视限制,相关问题可谈判解决。
分两阶段取消优惠(合计 146 个税目,2026 年 6 月 30 日全面落地)
第一阶段:12 项石化原料(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税委会 2023 年第 9 号公告,中止丙烯、对二甲苯等 12 类基础化工原料 ECFA 零关税,恢复最惠国正常税率,主打警示作用。
第二阶段:134 项工业制成品(2024 年 6 月 15 日起执行)
税委会 2024 年第 4 号公告,新增中止 134 个税目优惠,叠加首轮 12 项,总计 146 项,覆盖台湾四大支柱。石化产业:润滑油、石蜡、有机化工原料、塑料树脂;纺织产业:化纤长丝、工业织物、印染辅料、粘合剂;机械设备:加工机床、通用机械、零部件;汽车零配件:车用橡塑、机械配件;少量染料、精细化工、轻工配套产品。
执行规则
中止优惠后,上述 146 项台湾商品不再享受 ECFA 零关税,统一按中国对外最惠国税率征税,多数品类关税恢复至6%–10%,直接抬升台企出口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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