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我老公大,我老公比较大嘛”!女子当晚睡觉没锁房门,男子趁黑溜进卧室冒充她丈夫。女子一开始睡得昏沉,误以为是老公起夜回床,可没过多久就察觉出明显异常 ,对方的身体特征和丈夫完全不符,尺寸差距很大。这话听着像段子,可它偏偏是真事。河南平顶山一男子酒后路过女邻居家,见大门敞开便偷偷潜入,摸黑上床冒充对方丈夫发生了关系。女邻居在过程中察觉尺寸不对,当场报警。男人被判了三年。
可评论区却炸了锅——“没反抗就是自愿”“自己认错人能怪谁”。每一句都在受害者的伤口上撒盐。
评论区那些“没反抗就是自愿”的论调,说白了就是法盲在丢人现眼。法律上的“违背妇女意志”从来不需要受害者拿命去抵抗,这种认知但凡有点法律常识都不至于说出口。
很多人以为“不反抗”就等于“同意”,这是把两性关系当成了什么默认开通的权限?睡着的人被吵醒,意识还没完全清醒,你管这叫自愿?
换个场景想想,你半夜睡得迷糊,有人摸进你家拿东西,你没当场醒过来抓人,这就不算偷了?荒唐不荒唐。
那些说“自己认错人能怪谁”的,可真够冷血的。翻翻类似案件的裁判文书,冒充型性侵里熟人作案的占比极高,受害者往往是因为对居住环境有安全感才放松了警惕。
这案子最扎心的点在于,女人在自己的床上,在自己家里,都没法安心睡个觉。她没锁房门是有疏忽,但真正该被钉在耻辱柱上的,是那个趁黑摸进来的畜生。
有人拿“尺寸差距”当笑料,觉得这事儿充满了荒诞的喜感。可对当事人来说,那几分钟的黑暗里从迷糊到惊觉再到崩溃的心理过程,想想都让人脊背发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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