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当今
26-07-03 10:13 微博认证:微博新知博主 法律博主

#女子走路玩手机掉进大锅全身湿透#走路的时候千万不要低头看手机,这个对于自身的安全没有任何好处,稍不留意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意外,比如走路撞人、比如台阶踏空等等,轻则碰撞重则可能会造成身体伤害比如擦伤骨折等等。

对于这个女子来说,她这个行为我个人觉得这个责任完全规则于她自己,她是存在重大疏忽的,可以看到她是完全不看路,也不知道手机里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叫她爱不释手,好在她最终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否则店家倒霉这个女人也要受罪。

另外如果女子受伤,这个店家是否需要承担女子的赔偿责任呢。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我认为只要店家可以证明自己已经尽到合理的注意保障义务,那么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店家承担责任的前提是自己是否合理注意而非无限责任,而且这个女子的低头看手机行为其自身是存在非常大的个人安全隐患的。

最后女子的手机没有被水浸泡这个就是最好的事,否则财产损失她会心疼的。#热点观点##微博新知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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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