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哲律师
26-07-03 10:09 微博认证:广东哲清律师事务所 律师 法律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警方通报赛格商场发生人员坠楼# 7月1日,西安赛格国际购物中心负二层景观池旁发生坠楼。现场很快被围布遮挡,正门一度封闭,当晚商场便恢复营业。目前警方通报事件已立案仍在调查,赛格也未回应网传内容。各种传言在网络上蔓延,越是众声喧哗,越需要回到法律逻辑冷静审视。在真相落地前,冷静拆解这起事件,比传播情绪更有价值。

第一、人活着,问题才有可能解决

死了能解决问题吗?死亡解决不了问题,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留下一个烂摊子给家人,是一种极具不负责任的做法,很多人误以为“人死债消”,但民法典规定,继承人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所以问题并不会随生命消失而消失——家属要么在遗产范围内面对追偿,要么就得在悲痛中仓促放弃继承,以死亡来对抗纠纷,不仅无法为家人洗清债务,反而留下一个更加复杂难解的摊子,更加被动。相信我只要人还在,任何时候,理性维权、相信法律救济,都是最优先的选项。这本是一条完全可行的活路。

第二,传播未经核实的“惨烈细节”,可能让你从旁观者变成违法者

网传“家属被保安抬走关卫生间”“无救护车”“一小时清理现场”等揣测在网络上疯传,然而警方已说明法医到场,部分消息不实。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会被拘留、罚款;若捏造恐怖性质的信息,还可能触犯刑法。我们必须区分“我想象的真相”与“官方确证的真相”。在真伪难辨的情况下,每一次转发都可能成为谣言的助推器。事件中的诸多细节尚未证实,每一次轻率的转发,不仅可能侵害逝者尊严,更可能让自己背负法律责任。让子弹飞一会儿,越是群情激愤,越要守住不造谣、不传谣的底线,既是对事件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保护。

第三,商场对场所内的极端行为是否要担责?

有人问,人为什么能在商场里做出极端行为,商场难道没有责任?《民法典》规定,商场对消费者和进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这一义务针对的主要是因设施隐患或管理疏忽导致的伤害,在某些情况下,除非栏杆高度不达标等硬件漏洞,否则商场一般不承担直接法律责任。
不过,如果经调查发现,景观池区域存在易于攀爬、护栏高度不够等明显隐患,又未设置有效防护或警示,商场就可能需要对损害承担一定比例的补充责任。此外,事发后是否尽到及时救助、保护现场的义务,也将影响事后追责。然而,把轻生简单归咎于“为什么人能在你商场做出极端行为”,在法律上很难成立。生命至上,任何个体的困境本都应通过对话和法治渠道寻找出口,而不是用结束生命去对抗冰冷的规则。

水幕重启,一个生命却已消逝。我们能做的,是在这起悲剧中学会敬畏法律、敬畏生命。生命永远不该成为纠纷的燃料。遇到明显不公的合同重负,请一定记得,让证据进法庭,而不是跌进景观池。

在舆论场里,谨慎点赞和转发,是对逝者和自己最好的保护。愿真相水落石出,也愿每一桩纠纷,最终都止于法庭和调解室,而非高处。请为家人留住自己,别让一次绝望,变成永远的辜负。#律师说法##热点解读# http://t.cn/AXoVsH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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