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月薪5000转女友141万分手诉还#月薪5000转账141万,法院判决返还118万,这起案件为恋爱期间的财产往来提供了明确的司法参考。
案件中,男方在恋爱期间通过卖房、借贷等方式向女方转账百余万,部分备注“自愿赠与”。法院最终未采信“赠与”抗辩,主要基于三点法律逻辑:
一是实质重于形式。大额转账与男方收入水平严重不符,且多用于购房买车等婚嫁筹备,备注并非真实意愿表达。 二是附条件赠与定性。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大额给付,属于附条件赠与。婚约解除,赠与条件不成就,财物应当返还。 三是公序良俗原则。借婚姻索取财物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同居期间合理开销及520、1314等小额示爱红包被认定为一般赠与,无需返还。
这提醒我们,恋爱中的大额资金往来,法律更看重款项实质用途而非表面备注。保留好沟通记录与转账凭证,理性处理财务关系,既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关系的尊重。 http://t.cn/AXoVDpj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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