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7-03 09:29 微博认证:超话粉丝钻咖(TFBOYS超话)

#男子月薪5000转女友141万分手诉还#月薪仅5000元的男子刘强为结婚卖房借贷,累计向女友转账141万余元并备注“自愿赠与”,分手后法院认定该款项属于附结婚条件的婚约财产,二审终审判决女方返还118万余元。
一、案件经过与判决结果
2023年9月,刘强(化名)与王芳(化名)通过网络相识,同年11月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交往期间,王芳多次以购房、买车、装修等婚嫁事由催促刘强筹集资金。
月收入仅5000元的刘强通过以下方式筹款:
变卖自有房屋和车辆
向亲友借款
办理多笔网络贷款和信用卡套现
2023年11月至2025年2月,刘强累计向王芳转账141.82万元,部分转账按女方要求备注了“自愿赠与,无需返还”。
巨额借贷导致刘强深陷债务危机,多家金融机构催收起诉,两人最终分手。2025年,刘强起诉要求全额返还,王芳辩称款项系赠与。
法院判决:
一审: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法院判令王芳返还118万余元
二审: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王芳上诉,维持原判
二、法院为何不认“自愿赠与”的备注
法院认定“自愿赠与”备注不具备法律效力,主要基于以下三点:
1. 金额与收入严重不符
月薪5000元的人无法无偿赠与141万元,款项全部来源于变卖资产和举债,与“自愿赠与”的客观条件根本矛盾。
2. 属于附结婚条件的婚约财产
所有大额转账均发生在筹备结婚阶段,用途围绕婚房、婚车等婚嫁需求。双方最终未办理结婚登记,赠与所附的前提条件未达成,收受方应当返还。
3. 女方借婚姻索取财物
聊天记录证实王芳以结婚为条件持续索要财物,却回避订婚、登记等实质流程,该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三、判决结果的金额扣除说明
法院判决返还118万余元,与141.82万元差额约23万元未被支持返还。这部分主要包括:
节日小额示爱红包(如520、1314等特殊金额)
同居期间的合理共同生活开销
日常消费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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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类型 金额 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大额婚嫁用途转账(购房、购车、装修) 约118万余元 需返还 附结婚条件的赠与,目的未达成
小额节日红包与日常开销 约23万元 不需返还 一般性情感赠与,属于正常恋爱消费
四、类案对比与司法裁判规则
同样是大额转账分手后追回,不同案件的判决结果差异显著,核心取决于转账是否与“结婚”挂钩:
深圳罗湖案:男方婚前转账30余万元,备注“生活费”“拿去花”。因发生在正式商量结婚之前,无法证明以结婚为目的,法院认定属普通赠与,驳回返还请求。
北京西城案:男方婚前转30万并购买婚戒,认定属彩礼。但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一年半,最终仅判返还6万元,其余视为婚姻存续期间正常消耗。
本案:转账全部围绕婚嫁需求,且有聊天记录证明双方以结婚为交往前提,婚约未达成,故支持大额返还。
法院判定情侣转账能否追回,核心看三点:
转账用途:是否用于购房、购车、彩礼等婚嫁大件
收入水平:金额是否远超给付方正常收入和恋爱消费范畴
聊天记录:是否存在“结婚”“婚房”等婚嫁合意表述 http://t.cn/AXoVu4xW

发布于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