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检察
26-07-03 09:06 微博认证: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每日学“典”:越权代理未经追认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http://t.cn/AXSUmto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