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兜律师
26-07-03 08:33 微博认证:律师 长文原创作者 微博新知博主 法律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茉莉奶白换彩色头像#对茉莉奶白的这个操作我持保留态度,我认为其在商业理性方面值得商榷,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换颜色但不变形状,依然会法律层面的“近似”,一审判决目前虽未生效,但如果二审维持原判,对方可能会主张“继续侵权”,而这个主张是可能成立的。我还是认为这个标识并无特别之处,也就是可识别性并不显著,要不是因为这个案件,我压根不知道这个四叶草标识是LV的注册商标,也不知道茉莉奶白用了这个标识,换句话说,双方打得头破血流、法院作出天价判决的标识,我们普通人感知并不明显。

第二、茉莉奶白除了提起上诉,还可以考虑对这个标识申请宣告无效,若该商标在核定商品上连续三年未实际使用,也可尝试“撤三”程序,以消除权利障碍

关于本案的所有公开发表的内容仅作为我的个人观点,谢绝任何第三方以诉讼证据使用为目的的转发、截图或引用。#小兜法眼看世界# #未爱撑伞#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