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称商户坠亡前被赛格商场罚款#
商户负责人因千万级罚款纠纷坠亡,舆论核心疑问直指关键法律问题:商场根本无权对商户实施“罚款”。依据《行政处罚法》,罚款属于行政处罚,仅行政机关、法定授权机构才有执法权,商场只是民事出租主体,无权开出罚单、强制扣款 。
很多商场在租赁合同设置高额违约金条款,混淆“违约金”与“罚款”,二者边界清晰:违约金是违约造成损失后的补偿,必须与实际损失匹配;动辄千万的高额惩戒性扣款,属于典型霸王条款,超出合理损失的部分法律不予认可 。涉事商场以套券为由冻结货款、收取巨额款项,远超经营实际损失,属于利用场地优势挤压商户生存空间。
租赁双方是平等民事关系,商户违规,商场仅能协商整改、主张合理损失赔偿,或走诉讼维权,无权单方面扣压营业款、巨额惩戒。长期严苛处罚、冻结资金直接拖垮商户经营,最终酿成悲剧,暴露出部分商场滥用市场优势、漠视中小经营者生存权。
此事敲响行业监管警钟:监管部门需严查商场不合理高额违约条款,规范场地运营管理;商场治理应多用劝导整改,而非以高额扣款施压;中小商户遭遇不合理“罚款”,可留存合同、扣款凭证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http://t.cn/AXocDhx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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