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觉得,其实偶像结婚这个问题每次都这么大阵仗,其实不怪粉丝也不怪偶像,是机制有问题。因为偶像工作被认为是商品,认为结婚商品价值下降自己可以要求退货观点的人,是单纯没有把偶像视同人的,没有考虑基本人权去体谅的。这个规则假设成立,那其实应该允许偶像结婚不公布,因为只是一个商品,背后扮演的人实际的情况是不重要的,可以不说。反过来,如果约定俗成要求结婚必须公布,就是承认这个人是作为一个人,那应该给予基本人权保障。正是商品化和基本人权承认的矛盾,导致每次这类事都争议巨大
发布于 中国香港
突然觉得,其实偶像结婚这个问题每次都这么大阵仗,其实不怪粉丝也不怪偶像,是机制有问题。因为偶像工作被认为是商品,认为结婚商品价值下降自己可以要求退货观点的人,是单纯没有把偶像视同人的,没有考虑基本人权去体谅的。这个规则假设成立,那其实应该允许偶像结婚不公布,因为只是一个商品,背后扮演的人实际的情况是不重要的,可以不说。反过来,如果约定俗成要求结婚必须公布,就是承认这个人是作为一个人,那应该给予基本人权保障。正是商品化和基本人权承认的矛盾,导致每次这类事都争议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