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玉宝宝的叨叨:这条法规的文字,很难理解么?你的小学语文考几分啊?//@玉宝宝的叨叨:回复@广场上的领舞者:你是在照镜子时说这话的? 法律并没有规定:非公募基金会取得公募资格后,必须因为名称含有自然人姓名而改名。 第六条规范的是名称核准行为,而不是要求已经依法登记的基金会一律更名。 这属于法律上的“存量合法”原则。没脑子可以先问个豆包
发布于 浙江
回复@玉宝宝的叨叨:这条法规的文字,很难理解么?你的小学语文考几分啊?//@玉宝宝的叨叨:回复@广场上的领舞者:你是在照镜子时说这话的? 法律并没有规定:非公募基金会取得公募资格后,必须因为名称含有自然人姓名而改名。 第六条规范的是名称核准行为,而不是要求已经依法登记的基金会一律更名。 这属于法律上的“存量合法”原则。没脑子可以先问个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