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西安赛格的回应公告,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不管纠纷细节如何,最让人后背发凉的是那个“1154万违约金”的核算逻辑。很多网友都在问:商场作为民事主体,哪来的权力对商户进行“罚款”?哪怕合同里写了违约条款,这种带有惩罚性质的巨额扣款,在法律上真的站得住脚吗?
公告里提到5月当事人就有过轻生举动,却被描述为“身体不适、未参与经营”,直到悲剧发生。商业博弈固然残酷,但当一个活生生的人已经发出求救信号时,所谓的“按章办事”是否显得太过冰冷?
我们普通人看这件事,不仅仅是在吃瓜,更是在警惕。在任何不对等的合作关系里,规则的解释权往往掌握在强者手中。希望联合调查组能给出一个不仅符合法理、也经得起人性拷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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