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900
26-07-02 20:51 微博认证:旅游博主 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会员 微博公益合伙人 微博大自然合伙人

#LV 欺负古代人不会注册商标# 昨天才从敦煌莫高窟回来,拍了很多照片,要说美轮美奂,还是得我们莫高窟的图案呀。#自驾河西走廊探访厚重历史文化之旅#
话说敦煌莲花、LV老花与奶茶店:一场跨越千年的“撞脸”官司

如果你把LV老花、敦煌329窟藻井和茉莉奶白的商标并排放在一起,大概会觉得:“前两个确实有点像,但奶茶店那个明明不一样啊?”

这恰恰是这场官司最有趣的地方。

先看敦煌。公元6世纪的画工们在329窟藻井里画了一朵莲花,花瓣呈十字对称展开,四角点缀着彩轮,整体方中带圆,繁复而庄严。这不是随意涂抹,而是佛教宇宙观的视觉呈现:莲花居中,象征净土中心;四向延伸,暗喻佛法普照。一千多年后,法国人乔治·威登在设计LV老花时,也用了几乎同样的结构,四瓣花呈十字对称,中间嵌着圆点花芯,再配以LV字母和钻石纹,满铺成一种极具秩序感的图案。虽然没人能证明威登见过敦煌壁画,但人类对“对称美”的直觉是相通的。

而茉莉奶白的商标,也是一朵四瓣对称的花,中间一个圆形花芯。线条更细、更简约,颜色也不同。乍看确实不“一模一样”,但它的结构骨架,四瓣十字对称、中心圆点,和LV四瓣花、敦煌莲花的底层逻辑,其实是同一套视觉公式。

法律判断侵权的标准,从来不是“完全复制”,而是“是否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联想”。LV花了一百多年,把“四瓣花+十字对称”这个符号和奢侈品绑定在一起。当茉莉奶白用类似结构的花做商标时,哪怕细节不同,只要消费者看到它“一下子想到LV”,就可能构成侵权。

所以这场官司的核心,不是谁抄谁,而是视觉记忆的争夺。敦煌的莲花属于历史,谁都可以画;但LV的“四瓣花”属于商业符号,法律保护的是它花百年时间建立起来的辨识度。而法院判的,也不是“谁先画了四瓣花”,而是今天市场上,这个符号到底属于谁。

至于敦煌的花,它静静地待在洞窟里,不争版权,也不卖奶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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