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律师的朋友
26-07-02 19:34 微博认证:律师 法律博主

#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发布说明##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

韩红基金会说明回应了公众对公益透明度的关切,及时、全面、细致:

1. 主体与责任独立:基金会强调与韩红个人为独立法律主体,符合《慈善法》对法人治理的要求,明确了权责边界。

2. 合规运营与支出:说明显示其慈善活动支出(85.75%)和管理费占比(2.86%)均符合《慈善法》关于“年度支出不低于上年收入70%”及“管理费不超10%”的规定。

3. 投资与采购合规:将闲置资金用于低风险理财,符合保值增值法定职责且未涉足股票等高风险领域;设备采购虽程序合规,但也提示需平衡程序与公众情感。

4. 造谣的法律责任:对恶意捏造“利益输送”等言论,表明将依法追责,符合《慈善法》第110条等相关规定。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 这句话并非出自古典经籍,而是现代人对公益精神的人文提炼。这句话有双重法律与现实含义:

1. 保护层面:法律应保护合法合规的“抱薪者”(公益组织与个人)。韩红基金会说明中强调合规运营、公开透明、追究造谣者责任,正是对“不可冻毙”的法律回应——用程序正义与司法救济为公益护航。

2. 监督层面:公众监督是“抱薪者”必须承受的“风雪”。法律赋予捐赠人知情权与监督权(《慈善法》第42条),基金会说明中对质疑逐一回应、致歉并承诺改进,恰是履行法定说明义务,以回应化解公众合理质疑。

为韩红老师和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点赞。@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 @西藏昌都人韩红

#律师说法#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