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不是执法队,没资格开“罚单”。
西安赛格这起悲剧,撕开了商业租赁里最丑陋的一角:把“违约金”当“罚款”用,把“代收货款”当“质押金”扣。
法律常识很明确,行政处罚权属于公权力,民营企业哪有资格对商户进行千万级的“处罚”?所谓的巨额罚单,本质是合同违约金。而《民法典》规定,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减少。商户拆个券,商场能损失一千万?这账怎么算的,恐怕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更可怕的是那种“我掌握你流水,我就拥有你命脉”的霸权思维。冻结货款、单方面制裁,这种不对等的权力结构下,契约精神早就荡然无存。格式合同里的霸王条款,长期默许后的突然秋后算账,每一招都踩在法律的灰线上,也踩在人性的底线上。
官方联合调查组已经介入,希望这次不仅能查清事实,更能厘清商业管理的边界。毕竟,做生意讲的是公平交易,不是生杀予夺。
#赛格商场无权单方面处罚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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