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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7-02 18:33 微博认证:凤凰财经官方微博

【上市公司老板买雪球血亏1434万】“恳请董事长,再给我们一次机会。”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2026)沪74民终527号判决书,将一起涉事券商联合私募机构违规向自然人销售雪球产品的案件公之于众。某券商员工持续游说一上市公司大股东长达数月,联合私募机构为该大股东搭建违规交易通道,助其“包装”成机构投资者买入23份雪球产品,最终导致该大股东亏损1434万余元。

该案经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上海金融法院终审,最终认定涉事券商及私募机构存在不当销售、违规搭建交易通道等多项过错,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案中的投资者费某,是一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022年9月,涉事券商员工张某通过微信向费某推介雪球产品。张某称该券商在成本和报价上优于中信建投、广发证券等同行,并以“复星医药再跌30%,还能给到33%收益”为卖点进行引导。费某起初并未接受,明确表示拒绝。但张某并未放弃,持续跟进,以“恳请董事长,再给我们一次机会”为由,提出对接头部投资管理人、安排总部团队专程线下拜访等方案。经过长达数月的游说,费某最终同意与涉事券商员工见面。

2023年4月至2024年8月期间,费某通过该违规通道累计购入23份雪球产品,合计转入保证金约6684.63万元。后续部分产品因挂钩标的价格下跌触发追保,交易终止后,涉事券商最终退还资金约5250.06万元。费某实际净亏损高达1434.57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涉事券商和投资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费某1004万元,驳回费某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合计约11.3万元,由费某承担3.4万元,涉事券商和投资公司共同负担7.9万元。(红星资本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