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起诉茉莉奶白判赔1030万##LV你身后空无一人##官方通报西安赛格商场一男子坠楼#
近期两起公共事件,构成了当下舆论场极具反差的现实镜像:西安赛格商场一名商户负责人坠楼离世,网传悲剧源于商场单方巨额罚款、扣押经营货款,致使商户资金链彻底断裂、走投无路;另一边,LV起诉新茶饮品牌茉莉奶白商标侵权一案一审宣判,法院判令被告赔付千万元并公开道歉。判决落地后,舆论杂音四起,以“四叶草是中国传统纹样、属于老祖宗文化”为由,质疑司法判决的公正性。
一边是民众愤慨于私权力越界、规则缺失,渴求法治庇护弱者;一边是本土企业败诉,舆论便抛开法理、诉诸情绪辩护。这种典型的“选择性法治”,暴露出当前舆论场的深层认知撕裂:很多人并非真正信奉规则,只是将法治当作利己的工具。
真正的社会共识,从来不是情绪站队,而是统一、无双重标准的法治底线。
西安赛格商户坠楼事件,刺痛人心的核心,是商事场景中私权力无序扩张、合法权益被肆意践踏。商场与商户属于平等民事合同关系,商场的管理制度、奖惩规则,必须建立在合法合规、双方约定的基础之上,绝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网传商场动辄开出千万级罚单、私自扣押商户经营流水、强制撤铺闭店,全程绕过市场监管、司法仲裁等法定程序,本质上是利用场地垄断优势,用单方私规替代国家法律。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规则经济,所有市场主体的财产权、经营权都受法律平等保护,不存在“强者说了算”的特权。天价处罚、无故扣压经营资金,早已超出合理的商场管理范畴,属于越界的侵权行为。公众对此共情愤怒,本质上是在捍卫最朴素的法治正义:商事纠纷应当走法定渠道定分止争,而非依靠强势方的野蛮规制。目前当地多部门已介入调查,正是公权力对私权越界的必要纠偏,唯有法治,才能守住中小经营者的生存底线。
值得深思的是,大众在为弱者维权、呼吁严守法治的同时,在茉莉奶白侵权案中,却轻易被民粹情绪裹挟,抛弃了同一套规则标准。部分舆论刻意混淆公共文化元素与商业知识产权的法律边界,误将“传统纹样公有”等同于“可随意商用侵权”。
本案法理逻辑清晰、事实依据充分:四叶草作为传统吉祥纹样,属于全社会共享的公共文化资源,任何人都可用于日常审美、非遗传承、公益创作等非商业场景。但茉莉奶白使用的标识,是经过专属设计、与LV注册商标高度近似的商用图形,长期用于品牌门店、产品包装、宣传推广等商业牟利场景,完全落入商标法的保护与规制范畴。
传统文化从来不是商业侵权的“挡箭牌”,文化传承与知识产权保护从来不是对立关系。恰恰相反,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才是文化创新、产业升级的基石。如果只要冠以“传统元素”之名,就可以肆意抄袭成熟商业标识、蹭取品牌流量、规避侵权责任,市场抄袭仿冒将泛滥成灾,本土原创品牌的创新动力会被彻底透支,最终摧毁的是国内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今日为本土企业的侵权行为开脱,明日本土原创品牌被抄袭时,我们便无法理可依、无规则可守。
两场事件、两种舆论,折射出同一个深层问题:不少网民秉持双重标准的功利化法治观。自身作为弱势受害者时,便迫切期待法律重拳治乱、规制强权、守护公平;面对本土企业侵权败诉时,便抛开法理、高举民粹与文化大旗,质疑司法公正、对抗规则约束。这种顺情则守法、逆情则弃法的思维,是舆论场最危险的认知误区。
现代中国法治的核心要义,是一视同仁、一体适用、刚性有效。不偏袒强势企业,不纵容本土侵权;既约束商场私权滥用,保护小微商户生存权益,也保护中外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维护市场公平秩序。我国始终坚持对内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平等保护,这不是偏袒外资,而是恪守国际通行的市场规则与法治准则,是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本要求。
情绪可以共情,舆论可以讨论,但正义绝不能靠双重标准实现。一个成熟的公共舆论场,最需要的不是此起彼伏的情绪宣泄,而是稳定统一的规则信仰。所有社会纠纷、商业冲突,最终都应归位于法律框架内解决。
让每一份人间悲悯、每一次文化热爱,都行走在法理的轨道之上。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