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清河中心医院禁烟标识“变味”:从“严禁”到“请配合”?
原有标志
此前,媒体曾对清河县中心医院(清河二院)院内烟蒂遍地的现象进行过曝光。7月2日下午两点,再次对该院的禁烟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然而,现场的情况却令人颇感意外——原本严肃的“禁止吸烟”警示,似乎正在悄然发生着微妙的变化。
7月2日拍摄
在走访发现,院内部分区域原有的“禁止吸烟”标识已被撤换,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语气更为委婉的新标示:“请勿吸烟,谢谢配合,请把烟头熄灭放到此处”。这一改动,似乎将原本的“红线”变成了一种协商。
在住院部及急诊楼层的步行楼梯间和消防通道等隐蔽角落,吸烟现象非常严重。三五成群烟雾缭绕。
部分区域虽然仍保留着“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旧标识,但也大部分已经更新为“禁止吸烟,谢谢配合”,并特意注明“请将熄灭的烟头放到此处”。
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些新版禁烟标识的正下方,院方竟专门放置了铁制的盛放烟头容器,容器上也贴着同样的提示。
医院究竟是全面禁烟的公共场所,这一举措无疑是对禁止吸烟得默许。
根据《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及各地相关控烟法规的明确规定,医院室内公共场所,包括楼道、走廊、电梯间等区域,均属于“全面禁烟区域”,严禁设立任何吸烟点。清河县中心医院此举,不仅涉嫌违反相关法规,更是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公共场所禁烟的严肃性。当“严禁”变成了“请配合”,当“禁烟区”下摆上了“烟灰缸”,医院的控烟决心究竟有几分?这不禁让人画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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