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峰11岁女儿接手公司股份# 企查查网站显示,近日,苏州研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股东张子彪(张雪峰)退出(退出前持股约10.86%),退出后其所持股份由11岁的张姩菡接手,张雪峰同时退出该公司监事。说说股权继承、未成年人股东资格及股权权利行使等问题。
企查查网站显示,近日,苏州研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股东张子彪(张雪峰)退出(退出前持股约10.86%),退出后其所持股份由11岁的张姩菡接手,张雪峰同时退出该公司监事。说说股权继承、未成年人股东资格及股权权利行使等问题。 #律师说法#
股权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第九十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张雪峰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张姩菡作为其女儿,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 (2020修正)》第十六条,因继承发生的股权变更,其他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研途教育章程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康立等现有股东无权就张姩菡继承的股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说白了,只要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资格继承作出禁止性规定,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即可继承股东资格。
未成年人股东资格:我国法律并未禁止未成年人成为公司股东。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继承股权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无需对价),因此张姩菡接受继承并取得股东资格,无需其监护人同意或追认,直接有效。
若张雪峰有多名继承人(如配偶、父母同时继承部分股权),则各继承人的股权份额按法定继承规则确定。各继承人可以协商或依法分割,公司应分别办理股东名册变更。
张姩菡的母亲是其法定代理人,有权代理张姩菡行使全部股东权利,但需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不得损害被监护人利益。#张雪峰股份由11岁女儿接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