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总
26-07-02 17:44

2012年7月,吴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其出狱后控告林某诈骗。2014年11月,林某为证实自己没有诈骗,将20万元退还给吴某,后来检察机关决定对林某不起诉。2016年检察机关再次启动刑事程序,对林某涉嫌行贿罪进行立案调查。。。这是民警被点了?。。。//@数知实验室:里面还有一个收了20万退了17万的那位被判刑民警前同事呢,他还是请客吃饭花了2-3万呢,难道就没事了[思考]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