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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7-02 16:35 微博认证:ETtoday新闻云官方微博

【绿委林宜瑾诈领助理费1412万!一审判刑7年 犯案长达16年】绿委林宜瑾被控于担任台南县市议员及立法委员期间,以人头助理、低薪高报等方式诈领公费助理费1412万7388元(台币,如下同),台南地方法院2日判处林宜瑾有期徒刑7年、褫夺公权4年,犯罪所得依法没收,全案仍可上诉。对此,绿营仅回应,尊重司法。

检方统计,林宜瑾在台南县议员任内涉诈领72万7368元、台南市议员任内805万3052元、立委任内534万6968元,合计1412万7388元。检方查出,涉案方式包括将非公费助理虚报为公费助理、低薪高报,以及以挂名助理申报相关资料,款项则用于服务处及个人支出。 (pap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