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
“原告通过拼凑所获得的证据,主张这一切似乎都是Danielle单方面的问题。
但这不仅仅涉及Danielle。
原告在先行诉讼(专属合约解除案)中,其实已经知晓所有内容了。”
法官:
“原告,有反驳吗?”
原告:
“因为这是新证据,所以我们的主张也是全新的。(实际上语无伦次,不太清楚在说什么……)”
法官:
“那么这样吧,在关于唱片制作和照片拍摄的先行案件中,这些内容曾被提及过吗?”
原告:
“好像是有提及过,但我不太确定。”
法官:
“请双方在下次提交的答辩状(准备书面材料)中,核实上述事项是否在先行案件中已被提及,并将核实结果随状提交。”
发布于 湖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