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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日,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电话万春雷,明确告知万春雷:东坡区公安局和紫竹派出所对报案不予以受理的,应该依法向报案人万春雷书面出具并送达《不予立案告知书》,这是万春雷可以凭借《不予立案告知书》继续依靠人民检察院向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局和紫竹派出所启动立案监督的条件。东坡区公安局对万春雷等124位世家健康花园小区业主的联名举报报案信息,以其下属紫竹派出所2024年调查过为由对完全不同的报案案件拒不受理立案调查,且明确拒不出具《不予立案告知书》。万春雷向紫竹派出所电话明确要求派出所向报案当事人出具《不予立案告知书》,但至今紫竹派出所毫无响应。这直接导致报案人向公安局提报的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报案信息无法被公安局正常受理处理,且也无法进一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这直接导致相关严重违法犯罪案件的侵害结果得以继续持续影响被侵害人合法权益。2026年6月,万春雷等130位业主继续向眉山市公安局,眉山市纪委监委,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实名实证做相关违法犯罪报案,至今仍没有相关回应。静待其变。
发布于 江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