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交警
26-07-02 14:55 微博认证:山东高速交警官方微博

【百日攻坚行动:斑马线前不礼让 一时侥幸酿悲剧】 5月9日14时30分许,王某驾驶川S07***号轻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达州市达川区万达路南嘉酒店外人行横道路段时,将正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贺某林撞倒,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二大队调查认定:驾驶人王某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其违法行为是引发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四川交警提醒#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过街必须停车让行。 #文明交通礼行天下##百日攻坚行动#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达州交警 http://t.cn/AXSttxa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