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记录被当众宣读男子愤而报警#楼组长不是虚职——手里管着楼道公共资金、门禁授权、邻里纠纷调解,甚至能接触到独居老人等脆弱群体的信息。一个曾经用诈骗手段谋取利益的人,凭什么让我相信他不会再用类似手段谋取楼道利益?
前科不是不能改过自新,但作为普通住户,我有权利知道候选人的过去,更有权利基于这个信息做出选择。如果知情权要被“隐私权”压制,那我被蒙在鼓里选出一个不放心的人,谁来为我的安全感买单?
公开方式确实可以更妥当,比如私下告知、书面材料查阅、候选人事前披露等。但“方式不妥”不能替代“知情权被架空”。我需要知道是谁在管我的楼,也有权拒绝曾以诈骗为手段谋利的人进入这个岗位。隐私保护不该成为掩盖信息的理由。站在大多数住户的立场——我需要知情,我需要选择权,我需要一个可以放心托付的楼组长。这不是针对个人,是对自己和邻里的基本保护。知情权不该为隐私让路。我选择不放心,是我的权利。http://t.cn/AXoGK4rC http://t.cn/AXoG0N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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