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钦州市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天气##台风##钦州市天气预警#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钦州市气象台2026年7月2日12时00分发布台风四级预警。受南海热带低压影响,3日晚至4日,我市大部地区有大雨到暴雨、局地大暴雨,沿海地区偏北风转偏南风6~7级、阵风8~9级;北部湾北部海面有暴雨、局地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旋转风8~9级、阵风10~11级。按照《钦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经报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同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7月2日12时30分启动钦州市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请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各县(区)和各成员单位按照《钦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做好各级各行业防汛防台风工作。
一、市防汛办将加强对台风、汛情的监测,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研判,按照权限组织调度水利、防洪工程,确保安全,并适时在新闻媒体通报防汛防台风有关情况。
二、请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加强值班值守;由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防台风工作;受影响区域的县、镇、村级防汛包保责任人应在岗在位,组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三、请钦州海事局、市海洋局、钦南区做好受影响海域的养殖蚝(鱼)排、商业船舶、渔船和有关船只防台风避险工作,严格落实防台风“六个百分百”措施。同时加强回港船只和人员的管理,做到“船在港、人上岸”,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钦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四级应急响应措施要求,切实做好各级各行业防汛防台风工作,确保安全,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市防汛办。
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