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袁州区婚约旧案藏多重委屈:程序与事实存争议,农户伍大叔维权十余年举步维艰
违规公告缺席审判,当事人错失申辩机会
江西宜春袁州区寨下镇沙江村何家布二组伍大叔,因2015年一桩婚约牵扯出的彩礼纠纷,多年来全家深陷各类遗留难题。
当年经媒人邹某姑介绍,伍大叔女儿伍某与彭某订婚,伍大叔实际收款仅6万元,判决书却记载彩礼68800元,自家回赠男方的红包往来,文书中完全未记录。同时案件多处事实被改动:男方当初交付的是相亲见面交往费,诉讼中直接定性为彩礼;文书谎称男方暂住邻居家,实际男方长期在伍大叔家中吃住,两处改动直接改变案件事实判定基础。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送达规定,户籍、常住地址明确的当事人,必须先上门、电话、邮寄送达,确认失联才可公告。伍大叔父女住址清晰,办案审判员殷某生未采取任何前置送达方式,直接公告开庭。二人当年因退款金额谈不拢外出务工,并非刻意逃避,2015年清明还曾和男方父亲彭某云、媒人邹某姑三方协商,伍大叔当场同意退还一半礼金。因从未收到开庭通知,父女二人缺席庭审,原告方代理人提交的全部证据未经质证便被书记员记录采信,彻底剥夺伍大叔举证、答辩的法定权利。
事实认定失衡,九成返还比例明显不公
一审判决判令伍大叔与女儿伍某连带返还90%礼金共计61920元,审判员殷某生、陪审员甘某工、钟某德作出的裁判多处认定与客观事实相悖。
伍某幼时误服药物落下慢性病,提亲之初就由媒人完整告知男方,男方春节长期同住,亲眼看见服药却未提出异议,是男方主动毁约,判决书却认定女方刻意隐瞒病史,将全部过错归于女方。三方在场达成的退一半礼金口头约定,庭审全程未予采信。
收取的钱款大多用于伍某常年购药、订婚酒席、置办衣物首饰,因缺席庭审无法提交消费凭证,法院未酌情扣减彩礼消耗。本地同类男方主动悔婚案件,彩礼返还普遍仅50%-60%,本案90%比例畸高。款项仅由伍某接收使用,伍大叔只是代收,却被判令共同连带还款;裁判只侧重彭某残疾低保,无视伍家女儿无劳动能力、全家因病致贫的困境,双方困难未平衡考量。
强制执行酿成人身、家庭悲剧,多次协商赔付无果
判决执行阶段,伍大叔因未履行款项被拘留15天,恰逢疫情交通停运,释放后只能徒步长途回家,落下永久肢体损伤,至今无法干重活。家中老人无人照料、家境困顿不幸离世,多重打击让家庭彻底陷入绝境。
伍大叔持续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初期相关方先行支付3万元,分两次结清,仅用于解除他的失信、限高惩戒,拘留致伤、家人离世、女儿青春损失等问题并未解决。
伍大叔依法申请赔偿,最初诉求80万,基层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先后提出38万、20万、15万的赔付方案,约定15万分三年付清。伍大叔想要拍照留存书面协议时,工作人员当场撕毁协议,事后否认协商赔付约定,维权之路再次停滞。伍大叔称彭某兄长彭某钢任职抚州财政系统,多年维权屡屡遭遇阻力,合理诉求难以顺畅传达。
当事人四大诉求,盼职能部门介入核查化解
伍大叔结合卷宗、村委证明、媒人笔录、判决书等全部证据,提出四项合理诉求:一是完整调取案件卷宗,核查公告送达、缺席审理程序合规性,公开完整送达记录;二是重新核实彩礼实际金额、病史事前告知、清明退款协商、彩礼实际消耗等关键事实,参照本地同类判例调整失衡的返还比例;三是妥善处理拘留致残、亲属离世、女儿青春损耗等系列损失,落实此前多方协商的赔偿方案,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处置协议;四是完善基层婚约财产案件办理规范,优化农村务工人员送达流程,统一本地彩礼纠纷裁判尺度,平衡男女弱势家庭权益。
呼吁相关部门复核积案,保障基层群众公平权益
一桩十余年前发生在宜春袁州区寨下镇的婚约纠纷,因审理程序瑕疵、事实认定存在明显偏差,衍生人身伤残、亲人离世、维权受阻等一系列连锁问题。结合《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相关规定,婚约财产案件审理应当兼顾程序合法、双方过错程度、家庭实际困难与本地民间风俗,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此呼吁相关职能部门实地走访沙江村村委、媒人邹某姑,全面复核本案全部卷宗与案件经过,正视伍大叔一家多年遭受的人身、经济、精神多重损害,依法统筹化解裁判争议、人身损害赔偿、协商赔付搁置等全部历史遗留问题,以公正处置回应普通务农百姓的合理诉求,筑牢基层群众公平正义的保障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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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湖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