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十五五”时期居民财产性收入将如何演变
连平系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长、国际金融研究院院长
本文发表于中国人民银行主管的《金融博览》期刊2026年第六期
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是国家的一项既定政策,近年来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已经落地,正在产生积极的影响。当下推动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加的政策有哪些?“十五五”时期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可能会出现哪些重要变化?增加的主要方向在哪里?本文将展开分析和讨论。
1、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八大构成
我国居民的收入主要包括四大构成,即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作为四大构成之一的财产性收入也可以称之为资产性收入,主要是指由资产和技术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获得的利息、租金、红利等收益,属于初次分配范畴并由市场机制主导,是居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财产性收入具有非劳动性、衍生性、增值性、多样性和风险性等特征。
具体而言,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主要有八个来源:利息收入,包括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国债和企业债等各类债券的利息收益;不动产收入,包括房屋出租租金、商铺租赁收益;资本市场投资收入,包括股票分红、股价价差、基金收益等证券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入,包括入股企业分红,股权转让收益;动产及其他租赁收入,包括车辆、设备、农机等物品出租收入;知识产权收益,包括专利、版权、商标授权使用费;保险理财收益,年金险、分红险等保单收益;与土地相关的收益,包括农村土地流转租金、宅基地流转收入等。其中,与金融有关的资产包括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债券、股票和基金的收益、以及不动产方面的收益是居民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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