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实施具体危险行为完全不能成为程序拖延的借口 不保护反而给施暴者一次又一次施暴机会 所谓冷静期就是在给施暴者提供更“广阔”的动手平台而已 //@你里鵵:社会的稳固来自于家庭结构稳定,家庭的稳固来自于女人的牺牲,必要时可以牺牲女人的生命。这套操作的潜在逻辑,屋子里的大象。//@来祝贺我顷刻碎过://@尉迟燕窝://@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所谓“第一次一般不判离”的惯性,在普通离婚纠纷里也许只是程序拖延;但在家暴案件里,它可能就是生死之间被错过的一道出口。应反思这一惯常操作的合理性。
发布于 中国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