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智洋siri
26-07-02 11:09

那些替订婚强奸喊冤的、觉得强奸犯娶受害人是一种可以接受的“调解“的、以受害人有过怎样的亲密关系史给罪犯开脱的,都是一种“弄坏了店里的商品买回去就好了“的思维[二哈]有些人,从他们讲话的逻辑上看,他们是真的打心底觉得只有男的才是人[二哈]//@沈黑石:我还真没想过这种角度,但这么解释倒确实是能说得通很多事情,由于完全没办法站在女性位置思考所以即使强奸案例中也觉得首要受害者是被强奸女性的“男主人”。。。突然对以前理解不了的抽象言论有了新的认识//@彭智洋siri:我觉得,很多男性的思维里还是把受害女性的男性“主人”(丈夫、父亲)当作强奸案的真正受害者。而这些人敏锐地感受到了当下女性对男性的人身依附关系逐渐解体,从而逐渐再也无法代入合法“拥有”女性受害人的男性“受害者”,而只能代入罪犯,以至于甚至不觉得强奸是犯罪了。所以永远都只替罪犯喊冤。//@洛梅笙:回复@睡在衣柜里的猫:为什么强奸案很难打,很多女性也退缩,我突然觉得今天整个社会对待这件事的态度,甚至不如以往,以往一个男的犯强奸罪,更多大家更多是相信女方,但现在,搞的很多时候,仿佛男的才是受害者一样。//@睡在衣柜里的猫:强奸很多证据是即时信息,不易保存的,而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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