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飞踹妻子舞伴致其受伤被拘留#
2026年1月10日晚,河南西峡县“95后”男子葛某在酒吧误将妻子的女性舞伴辛某当作男性,飞踹致其胸部闭合性损伤、肺挫伤并胸腔积液等,被行政拘留7日、罚款700元,近日民事一审判决其赔偿辛某各项损失17175.18元。
一、核心事实
事发经过:2026年1月10日23时50分许,葛某在河南西峡县某酒吧从卫生间出来后,看到妻子孙某与一名“陌生男”(实际为短发、穿中性的女子辛某)在蹦台上搂腰跳舞,未仔细分辨便冲上前一脚将辛某踹倒在地。
伤情结果:辛某被诊断为胸部闭合性损伤、肺挫伤并胸腔积液、右腕关节损伤,住院治疗12天,出院医嘱要求制动4周,花费医疗费2733.38元。
行政处罚:2026年1月19日,当地公安机关认定葛某构成故意伤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700元。
民事判决: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葛某赔偿辛某医疗费、误工费(误工期60天)、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合计17175.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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