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
26-07-02 09:58 微博认证:新黄河官方微博

【#律师谈网传白鹿替身被打码#】#律师称白鹿替身也有署名权# 7月2日,@娱乐法李振武 谈网友质疑白鹿替身被打码:很奇怪耶,替身不是很正常么,但被打码就显得有些不正常了。

我想到一个法律问题,替身的权利呢?首先,替身的脸可能不能出现在剧中,这点应该在双方的合同中均能呈现,也就是替身也愿意放弃肖像展示的权利,而拿一份替身的劳务费就行。但我觉得,剧组不能偷懒。打码并非唯一解啊,一般不都通过更精细的镜头调度、光影处理或后期合成技术,实现平滑过渡么。

还有一点,替身演员也是“表演者”,也有署名权。但,重点来了。有些演员可能不愿意被人知道用了替身,于是就想一整个让替身消失,在片尾字幕上替身名字也不见了。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表演者应当享有的表明表演者身份(即署名权)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等权利。替身演员在影视作品中通过自己的形体、动作完成了特定镜头的表达,应当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表演者。既然是表演者,理所当然应当享有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网友称白鹿打戏疑为替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