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法小课堂】追随网络“潮流”,美丽花季付出沉重代价!
本期话题
近年来,一种名为“OD”(过量服药)的行为在年轻群体的互联网社交中悄然蔓延。部分年轻人为追求网络上所谓的“飘忽感”“兴奋感”而纷纷效仿这种“OD”行为。这些互联网黑话引起的“潮流”,借助网络隐秘传播,引诱青少年走向深渊。
◆【情景假设】
学生小波在某社交软件群组中认识了同龄人小安,两人常常在线上聊天,相互倾诉。小安向小波提起在心情低落的时候可以尝试一下服用“小美”(即右美沙芬),称“吃了会有飘飘欲仙的感觉”并向小波介绍了“OD”圈。
小波出于好奇,通过特殊渠道购入了右美沙芬药片,多次超剂量服用该药物,逐渐形成依赖。直到一次在家中吞服了过量药片,出现恶心、呕吐、神志不清等症状,被家人发现时已陷入昏迷,紧急送医后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小波的父母这才知道自己的孩子已经过量服药成瘾了。
下列说法中,哪一项符合法律规定?
【点击选项查看答案】
A. 年轻人药物滥用不仅涉及个人健康问题,还有可能涉嫌违法行为;
B. 小波是受怂恿才吃药的,怂恿者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C. 平台在无处方情况下违规销售,最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D. 右美沙芬是处方药,小波吃药出事不涉及法律问题。
正确答案是:A
右美沙芬虽为处方药,但超治疗剂量使用可产生类似传统毒品的“欣快感”,存在滥用风险,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依据法规,国家列管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毒品。因此滥用此类药品,属违法行为。
#本期晋法小课堂带你理清这背后的法律逻辑!
◆什么是“OD”?
“OD”是英文“Overdose”的缩写,译为“过量服药”,指出于非治疗目的,故意大量服用具有依赖性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以追求致幻、“上头”等特殊心理效应的行为。
◆什么是“药品滥用”?
正常使用药物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
药物滥用的核心则是“有依赖性”且“无治病目的”,这种行为通常是为了追求快感或避免不愉快的感觉,反复、大量地使用具有依赖性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属于非医疗目的用药。药物滥用行为易导致药物成瘾,出现异常行为,对个人健康产生严重影响。
◆处方药为何成了“毒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 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属于毒品。右美沙芬、普瑞巴林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若非医疗使用,滥用国家列管的麻精药品,便构成违法行为。
◆警惕网络“黑话”陷阱!
“小美”:右美沙芬,止咳药,已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多多”:曲马多,镇痛药,长期滥用会成瘾,已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Pro80”:普瑞巴林,抗癫痫、镇痛药,具有致幻效果,常被用作右美沙芬的替代品。
“晚安”:金刚烷胺,抗震颤麻痹、抗病毒药,超剂量服用会产生致幻效果。
在“OD”圈中,甚至有专门设立的称号如“小白”“大神”,用于“彰显”用药经验和滥用程度,形成一种极度扭曲的仰慕,激起年轻人的挑战欲望。这一套隐蔽的“黑话”不只用来逃避监管和日常察觉,还用来怂恿和诓骗新人加入其中。
• 法官提醒 •
“药盒里的毒品”离我们并不远,青少年务必提高警惕。面对网络上“来一次”“试一试”的怂恿,要勇敢说不。网络“黑话”背后,往往隐藏着药物滥用的深渊。遇到心理困扰,请向家长、老师或专业心理咨询师求助,不要让药物成为逃避问题的“出口” 。普瑞巴林、右美沙芬等麻精药品外形与普通药品无异,迷惑性强,家长们应多关注身边的孩子,发现异常务必及时干预。
一次好奇,可能毁掉一生;珍爱生命,远离药物滥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