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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7-02 09:29

方丹所处的罗马尼亚文化场域,本身就是一套运作中的“礼法”系统,它既包括明确的文艺规范(如对法国林荫道喜剧的模仿),也包含隐性的社会排斥机制(如反犹主义)。

文化依附的“法”: 方丹在1922年直言“罗马尼亚文学事实上是法国文学的附属”,这触怒了本土派,尤其是极右民族主义者。从礼法哲学看,方丹在这里挑战了共同体的“文统”与“道统”,即一个文化实体对自身独立性和正统性的叙事。对本土主义者而言,依附巴黎的“林荫道”是合法的“入流”,而方丹所要依附的“法国先锋派”则是非法的“逆流”。

身份的“原罪”: 更为根本的是,对于极右反犹势力而言,犹太人不被视为“罗马尼亚人”。这直接剥夺了方丹参与并言说这套本土“礼法”的资格。其剧团“岛屿”(The Island)的失败,除了经济原因,更是被此排他性“礼法”系统所不容的必然结果。无论他如何定义罗马尼亚文化,其声音都因其身份而“被无效化”。这与我们讨论过的“打不过洋人便骂祖宗”中,将文明失败归咎于某个核心要素的“整体性归罪”逻辑相似——在此,反犹主义将共同体的焦虑,全部归罪于犹太“他者”的存在。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