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林区检察
26-07-02 09:14 微博认证: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官方微博

#林检普法# 今天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四十五条 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